上海“普通住房”標準20日起放寬
單套總價有所提升,容積率和面積標準不變,意味著優(yōu)惠貸款政策的受益面將增大
2014年11月14日08:18 來源:解放日報 手機看新聞

資料來源: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制圖:趙亮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昨天宣布,經(jīng)市政府同意,自今年11月20日起,本市執(zhí)行普通住房新標準。
房管部門表示,調整普通住房標準是政府部門例行管理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上海于2005年6月出臺普通住房標準制度,并先后于2008年11月、2012年3月對標準作了調整。根據(jù)2012年以來市場變化,以及9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jiān)會調整個人住房信貸政策,為了合理引導住房建設和消費,此次對本市普通住房價格標準作了調整。
記者比較即將實行的新普通住房標準和目前執(zhí)行的2012年普通住房標準發(fā)現(xiàn),此次調整不涉及本市對普通住房的容積率和面積標準,變動部分**于單套總價。11月20日調整后,上海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存量住房)交易環(huán)節(jié)中的普通住房比重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業(yè)內人士認為,市場上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房源增加,意味著9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關于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以及上海調整后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的受益面將增大。對有過購房和貸款歷史,但具有改善住房條件需求的買房者來說,如果選擇了普通住房,那么在貸款結清的情況下,他們將有機會享受首套房的商業(yè)貸款和公積金貸款雙重優(yōu)惠政策。與此同時,本市對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交易稅費規(guī)定也有所不同,普通住房低于非普通住房。也就是說,新標準實施后,二手房市場內普通住房的交易成本將有所下降。(記者 任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