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東造船原董事長受審:當庭否認受賄574萬元
2014年12月02日08:13 來源:東方網 手機看新聞
據《勞動報》報道,昨天(1日),滬東中華造船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副書記顧逖泉受賄案在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55歲的顧逖泉被指控從1998年至2013年間受賄574萬余元。共同站在被告席上的還有上海江南長興造船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助理舒方浩,涉嫌受賄239萬余元。但顧逖泉否認了所有指控,他表示574萬元不是受賄款,而是參與創辦經營企業的分紅款和利潤,及賣房所賺差價。
根據檢方指控,在1998年至2013年期間,顧逖泉利用其擔任江南造船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滬東中華造船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期間,伙同江南集團行政辦主任、物資處處長舒方浩,幫助仁技工貿公司(音)取得江南集團及滬東中華集團公司的長期合格供銷商資格,并在供應鋼材、催收貨款過程中提供便利,顧逖泉收受該公司法人焦某賄賂534萬元,舒方浩受賄239萬元。起訴書顯示,2005年,顧逖泉購置位于寶山兩處房產時,向焦某索賄195萬元;2009年,顧逖泉購買奉賢的別墅時,向焦某索賄100萬元;2005年至2012年間,顧逖泉和舒方浩多次以支付親屬旅游費的方式收受焦某賄賂款款各9萬元。此外,檢方還指控在2003年至2004年間,顧逖泉以時任江南集團總經理助理等職務便利,為某公司員工呂某低價購買江南集團參建的房地產項目,從而收受賄賂40萬元。
顧逖泉在庭上否認了所有指控,他表示仁技公司就是其在1998年和舒方浩、焦某共同創辦的。534萬并不是賄款,本來就是他的,只是留存在公司作為流動資金,是公司經營過程中正常的分紅和利潤所得。對于檢方詢問為何作為國企高管,還要在外創辦企業時,顧逖泉稱他當時已經40多歲,還沒有結婚生子,自己還簽訂了20年的軍工保密協議,到退休后也許還兩手空空。“那時候,軍工企業不景氣,我想為自己搞個自留地,就創業了。”顧逖泉說,他找到了好友舒方浩和下崗的某齒輪廠技術科科長焦某,三人共同創辦仁技公司的前身———泉浩公司,主要做勞務業務和零星材料配送。“作為國企領導,我知道在外做這個不太好,所以就在2001年把公司名字變更了。”
據顧逖泉稱,他主要負責為公司籌集資金,大概籌集了2000萬左右。“工資、房租、養母的養老錢,甚至兒子的壓歲錢都被我搜刮過來,投到公司里。”顧逖泉稱,公司剛創辦幾年沒有分紅,直到2004年左右,他才倡議分紅。對于從呂某處收受的40萬元賄賂,顧逖泉也不認可,解釋是,40萬元是賣房子所賺差價。起訴書指控的9萬元親屬旅游費,則為員工福利。
對于是否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工貿公司成為江南集團的長期供貨商,顧逖泉也予以否認。他辯稱江南集團從沒有長期供貨商,工貿公司也沒有為江南集團供過貨。“只是在勞務方面,我打過招呼,也主要是擔心仁技公司不太好協調。”